2005年5月2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广电总局规范手机短信有奖竞猜类节目
肖持刚

  为遏制当前广播电视节目中手机短信有奖竞猜泛滥之势,广电总局日前向全国广电系统发出《进一步加强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有奖竞猜节目的收费形式、内容、频次、奖金额度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管理,建立对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有奖竞猜类节目的监听监看制度和受理公众投诉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通知》规定:含有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有奖竞猜内容的广播电视节目,30分钟以下的节目(含30分钟),有奖竞猜内容的广播或字幕只能播放1次,每次播出时间电视不得超过15秒,广播不得超过20秒;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的节目,有奖竞猜内容的广播或字幕可以出现2次,每次播出时间电视不得超过15秒,广播不得超过20秒;60分钟(含60分钟)以上节目,每超出20分钟,可出现一次有奖竞猜内容的广播或字幕,但总次数最多不能超过5次,每次播出时间电视不得超过15秒,广播不得超过20秒。电视剧只能在播完一集之后,播出一次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内容,每次播出时长不得超过20秒。